为进一步做好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对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和录取预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牢固树立“招生也是育人”的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2.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
3.确保考生的自主报考,鼓励跨学院交流以及招收其他高校的推免生。
4.进一步加强学院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的指导作用。
5.以人为本,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马刚、徐战利
成 员:李长安、贺振航、曹志宏、张超、郎曼、周正履、王燕萍、王坤、师敏
秘 书:许小花
工作地点:南校区信远II区425北
联系电话:029-81892394
三、基本要求:
(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免生资格;
(五)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不良诚信或违纪行为记录。
四、预报名与复试
(一)预报名
1.即日起至意向考生可以登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报名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https://yjspt.xidian.edu.cn/gsapp/sys/wdyjsbm/entrance.do),点击“2023年推免生预报名”进入)进行预报名,考生须上传诚信承诺书及相关支撑材料等。报名截止日期是9月25日。复试合格后,学院予以预录取。
2.获得预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正式报名录取。
3.学院接收推免生预报名分为两类:
(1)“优研计划”录取者
此类推免生复试成绩以“优研计划” 复试成绩为准,不再另行安排复试;
(2)其他推免生:
未参加“优研计划”的推免生,通过预报名系统资格审查后,请尽快联系导师和学院参加复试。
(二)复试考核内容: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对考生的诚信情况及违法违纪情况进行核查,将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面试:英语口语、专业知识、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五、推免生录取
经复试合格的推免生,我院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点击确认同意待录取后,正式成为我院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推免生。
(一)推免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以系统中我院发放的待录取通知的时间为准,必须在接到录取通知24小时内点击确认待录取,否则我院将在系统中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二) 因导师招生名额有限,无论何种原因未按时确认待录取的推免生,我院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取消待录取通知,将录取机会留给其他推免生。
考生在中国研招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同意待录取后,我校一律不再取消。
(三)奖学金
录取为我院推免生将优先评奖学金
(四)二次报考
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录取通知并第二次向我院报考的推免生,我院均将视为二次报考推免生,学院将在综合考虑已录取人数、学位类型等因素再决定是否录取。
我院拟接收二次报考推免生的学位类别为专业学位,学科限制为翻译专业。奖助金低于首次报考推免生一个等级。
六、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一)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二)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
(三)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者;
(四)未参加复试、复试成绩小于6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五)未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复试、录取;
(六)出现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违纪违法行为记录。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报所在高校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外国语学院
2022年6月27日